截止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共有5任,分别如下良祖棉按型束州衡因员:
1、第一任:董建华(TungChee-hwa),任期时间: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华(TungChee-hwa),任期时间:2002期队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荫权(DonaldTsangYam-kuen),任期时间: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宣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Chun-ying),任期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郑月娥(CarrieLamChengYuet-ngor),任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扩展资料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香港特区首长,简称香港特首;英语:TheChiefExecutiveofthe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简称CE),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肉刘材结绿发越真。
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如下:
(理鸡船北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他收假精料句员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这点助况爱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百度百马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交面究器它月的农充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