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法制,安全是法制的目标,法制是安全的保障。法制与安全的关系如下: 1、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制订和不首世和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真正纳人法制轨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作。 2、法制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各级安监部门对各行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各级安监部门有法可依,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能。 3、法制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即依法保护人的生命权,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经济权利。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缺乏法律保护会导致从业人员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使应有的权利受到损害。要真正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必须通过相应立法加以确认。 4、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的需要。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关键,企业是安全生产返蔽的责任主体,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生产、依法采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就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 5、 法制与安全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生产事故多发,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切实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必须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作业现场和安全设备的安全管理、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以及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等加以规范,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者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