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插画师LOST7在微博平台发文称,自己在观看电视剧《天才基本法》时无意间发现,其片头和自己的作品有多处相似之处。“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总之感觉哪里怪怪的。”同时,LOST7放出插画作品与电视剧片头的连续分镜对比图,引发一众网友热议。
是“借鉴”还是“抄袭”,《天才基本法》片头引争议
在这位插画师的配图内容当中,找出了《天才基本法》片头当中多处和自己设计的插画内容相似甚至于相同的地方。不过,在这位插画师的发言当中,还是非常客气的,并未支撑称呼《天才基本法》这种行为是抄袭,而是自称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了。同时,这位插画师估计是担心得罪《天才基本法》的演员粉丝,因此,在后边又拿小括号重点标注了只针对片头,演员都很棒等字样。
继而,《天才基本法》的片头内容是否构成抄袭,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位插画师在留言区的表态非常重要,“正在咨询律师”。对于尊重原创、抵制抄袭的网络用户而言,面对这种相似甚至于相同的画面处理管道,当然是非常气愤的,甚至于是认为抄袭成立的。但是,有一点须知,抄袭是否成立,有裁决法律效力的,不是普通网友,不是创作者,而是法庭。
《天才基本法》的改编基本法
伴随着不低的热度,也伴随着激烈的讨论,《天才基本法》也大结局了。剧集改编自晋江高人气、高口碑同名小说,拥有一大批对该剧期待已久的“书粉”,雷佳音、张子枫、张新成的演员配置也让很轮顷多人倍感期待。
但从开播到现在,围绕改编的争议几乎从未停止。有原著读者列举了《天才基本法》剧版改编的多处改动,认为“遗失了原著的内核”,也有不少人持反对意见,觉得几处改编都“合情合理”,随着剧脊稿集的排播,关于改编的讨论甚至也不再只是剧粉VS原著党的争端,多重观点开始“混战”。
截至发稿前,《天才基本法》已经在豆瓣开出了不算低的7.3分,爱奇艺站内峰值热度达到了9142,之前争议最大的、有关男主角“裴之”人设改动的部分,也在后续的剧情中“圆了回来”。
这类“抄袭”,是剧作方的法律责任吗?
如果面对司法诉讼,剧作方当然要积极应诉,他们当然是“第一责任人”。但是,基本上全部的影视剧片头,都是外包的,是影视剧制片方给别的团队制作的。目前国内专门制作片头的团队不少,知名的,也有十几家了。制片方在片头制作外包的时候,基本上都和外包团队签署了协定,出现非原创问题,外包团队要承担全部责任。
《天才基本法》的片头制作,是不是外包的,不得而知。如果是外包团队做的,那制作方面对被指责抄袭这件事情,应该不担心,因为毕竟有外包团队担责。面对这种“不担责”,我听说过其它的诉讼方案,那就是腊野陆,不接受和解,只要求平台方下架相关作品——这意味着,只要抄袭成立,作品就要被要求下架。
基于以上的从业见闻,我对《天才基本法》片头被曝“抄袭”这件事情的看法是,该事最大的可能性,便是私下解决,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