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四停四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个自然日,如车辆要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广州开四停四管控区域包括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以及白云区的大部分地区。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对驾驶员每次处以200元并扣3分的处罚。
“开四停四”管控措施实施以后,九成以上正常临时通行的外地车辆将不受影响,主要是管制已经本地枝锋化的外地车。
扩展资料
重大时节,不实施“开四停四”政策:
1、法定节日期间。
2、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
3、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
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期间。
5、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
以上重大时节期间,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吵备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广州7月1日起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实行“开升搭毁四停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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