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公告显示,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涉及银行、保险、券商、基金、期货、信用评级等多个领域。
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是:
1、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2、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3、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5、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6、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7、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8、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9、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10、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11、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那么,这释放了啥信号呢?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此次11条开放措施,基本上都和促进直接融资发展有关。一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结构的重要问题就是间接融资占比太高,而直接融资占比偏低。而这次开放政策涉及的细分行业和业务,比如信用评级业务、货币经纪公司,这些都是直接融资市场上重要的中介机构,而允许外商投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的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以及允许外方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这些机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实际上都是直接融资市场上重要机构投资者。
因此,此次的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通过让外资中介机构、外资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参与直接融资市场的竞争,丰富直接融资市场参与者的类型,来提升我国直接融资市场运行的效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直接融资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占比。
孙立坚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最关键的一个亮点,就是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到我们家庭的理财业务当中来。那么这样的话也对我们最后一个资本账户的开放,和人民币汇率在资本账户开放当中的国际化和市场的稳定,都提供了今天良好的一个生态环境的推进。也倒逼我们的金融机构更快地补上我们现在的一些短板,增加我们的创新能力和增加我们的风控能力。
杨德龙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这11条措施和之前相比,力度很大。这些对外开放的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有利于引入外资,同时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专家表示,此次的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涉及债券、银行、保险、养老金等多个领域,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落实。
刘元春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我们通过这种开放,那么使我们中国金融市场的深度,能够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也会使国外的一些投资者能分享中国发展的红利,当然也为我们人民币的国际化,为我们的这种资本走出去,也奠定了很好的这样的一个基础。
此外,国盛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启尧表示,这些措施再次明确了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大方向,长期来看将对我国资本市场形成重大影响:①加速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为外资机构加大对华投资提供有利条件,进一步拓宽其入场渠道、加速其入场节奏;②随着对外开放进程加速,中国证券基金期货等行业制度建设有望进一步完善并走向成熟;③对于A股市场,在对外开放加速、机构占比提升的过程中,自身的估值体系和投资理念也正在重构,走向价值化。
来源:《经济信息联播》
来源: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