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还没有出台这类行政法规,只是出台了相关的彩礼退换司法解释改液。
根据《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条件的信判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核坦物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扩展资料
但是有的地方相关规定,例如平凉崆峒区为例:
根据《崆峒区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意见》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整治力度,规范婚嫁习俗
推行婚嫁彩礼“限高”倡导标准。按照省、市委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婚嫁彩礼“限高”作为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农村婚嫁彩礼不得高于8万元,城区婚嫁彩礼不得高于6万元,村社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5万元,公职人员本人或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3万元,引导婚嫁双方逐年降低彩礼数额,少要或不要彩礼。
倡导勤俭节约,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非亲属随礼(农村不超过50元,城区不超过100元),婚宴不超过20桌(农村每桌不超过300元,城区不超过600元);
白酒(农村不超过50元,城区不超过100元),烟(农村不超过10元,城区不超过20元),车辆不超过8辆(本村结亲不超过6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